投诉城管部门监督力度不够,不作为
- 问政网友:柠妹妹
- 问政对象:华阳街道
- 提问时间:2023-04-04 16:53:45
我小区敏捷紫云府小区业主于2022年9月投诉物业利用公共区域进行违建,引进商家,将住房改为商品用房,现在回想起该部门回复该快递驿站已经关闭。请问贵单位违建情况是否下了定论。其次违建是否应该拆除,多久拆除,如何一个流程?城管部门任由物业胡作非为。22年9月到23年4月已有半年之久。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竟是如此? 第二问政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敏捷紫云府小区物业在贵单位备案为一级物业。是否对该物业有考核标准? 最后一个不晓得问政那个部门。请问谁对物业行为有监督管理权限,原因是物业告知引入快递驿站是进行了投票。我们业主都不知情何来的投票,是否侵犯了我们业主享受本小区公共区域的权利。小区业主对于违建及引入行为是否有知情权,此物业胡作非为行为谁管。小区业主怎么维护正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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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4
16:53:45 柠妹妹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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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4
17:13:43 华阳街道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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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4
17:19:41 华阳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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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0
18:42:35 华阳街道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华阳街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3-05-10 18:42:35
网民朋友:
针对第一个问题,据华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现场调查核实,敏捷紫云府小区原快递驿站位置为架空层,小区物业在小区部分业主的申请下邀请丰巢在此设置了快递驿站,用于小区居民免费收取快递。在快递驿站运行期间,为避免快递遗失,丰巢使用玻璃和石膏板对架空层镂空区域进行了封闭。现因有业主反对,丰巢已撤场关闭快递驿站,但有部分物资仍在该架空区域存放,待物资搬离后,物业将对该架空区域进行整改恢复原样。
第二、第三个问题由住建部门回复。现将住建部门反馈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为规范全区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合法权益,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根据《物权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制定《泸州市江阳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泸江住建函〔2019〕86号)文件,要求物业公司公示物业服务合同服务内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抽查物业企业履职情况。对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的或服务不到位的企业根据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泸州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评价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泸江住建发〔2023〕13号)文件采取约谈、信用扣分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