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泸州市博物馆招投标条件设置一事
- 问政网友:zengyougao
- 问政对象: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提问时间:2015-11-25 13:15:02
领导好,之前看了泸州市博物馆要求的投标条件一事,我们认为这个条件在展览馆投标中属于相当不科学的,联合体还不超过五家,试问这在工程管理上不混乱吗?而且有些条件完全可在在施工中要求具有相关的资质的合作商来做就行,比如消防,机电,电梯等,这样才不会让有高水平的设计施工公司因为这些不必要的条件限制,可以让更多有水平的公司参与到这个工程中来,请领导明查。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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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5
13:15:02 zengyougao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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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6
17:15:44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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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30
17:48:05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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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文体广局
- 回复时间:2015-11-30 17:48:05
尊敬的网友: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泸州市博物馆展厅改展项目包括展陈改造工程,暖通、电梯、安防、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因一家公司无法同时拥有各项专业资质,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对该项目实行联合体投标的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综合考虑各专项资质要求,同时又避免联合体单位过多不便于项目实施时的管理,特限制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五家,使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既能保证拥有各项专项工程所需的资质,又便于在施工中对各单位实行高效管理。具体招投标方式及相关文件将在专家论证会后正式公布,欢迎您继续予以关注。
特此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