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江阳区弥陀学校食堂有关问题
- 问政网友:hjnx123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11-26 12:29:27
我是弥陀学校初中部一位孩子的家长,今天主要向你们反映一下孩子上学学校食堂的问题。
以前该校是没有办食堂,从2013年的下期开始办的。当时学校基本上都是要求学生中午在学校就餐,当让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作为家长当然也希望孩子中午在学校就餐。但从这个学期开始该校的食堂突然就停办了,在上学期学校发告知书说这个学期停办,当时我们作为家长的也觉得很奇怪。但是,这个学期中学部的并没有完全停办,只有接近三十个左右的学生在学校就餐。而且该校的老师全在食堂就餐,老师的数量都比在学校就餐的人数多,而且据我们有家长了解到的信息,一位老师一个月只需要缴纳30的生活费,学生缴纳的生活费是老师的五倍。据学生回家回来讲中午的饭菜质量也不高。
作为一个孩子的家长,希望教育局的领导调查以下几个方面:学生所缴纳的生活费都用到了每一个学生身上了吗?其次是该校的老师是不是借这30个左右的学生吃饭,方便老师中午就餐问题?还有就是学校的食品安全吗?最后是如果没有学生在学校吃饭,学校可以办食堂给老师服务呢?请各位领导给我们这些做学生家长的一个满意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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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6
12:29:27 hjnx12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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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7
14:56:34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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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7
16:19:34 江阳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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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7
16:29:13 hjnx123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11-27 16:19:34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一、反映情况中指出2015年春期期末学校告知家长,秋期将可能停止供应小学部学生就餐一事。原因是:
(一)由于暑期起学校将实施对整个校园的排危和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直至到秋期开学仍未完工,施工过程中不利于安排学生就餐。
(二)学校校点分散,学生食堂位于中学部,食物从中学部搬运至小学部再进行分餐,搬运路途长达数千米且还需横跨一条进入弥陀镇的必经公路,安全隐患极大。
(三)由于全区将迎接省均衡教育复核检查,小学部原用于学生的分餐室因学校功能室不够而改建为功能用房,现根本不具备分餐条件。故学校从服务学生的角度,保障师生安全的前提出发仅于15年春期期末口头告知学生家长可能停办,并未出具书面告知书。所以反映情况不属实、不具体。
二、本期学校食堂确有30多个中学部学生在校就餐,原因是学校为切实考虑到就读学生的就餐问题虽小学部学生由于安全问题暂未安排学生在校就餐,但中学部学生完全具备在校就餐的条件,故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本期有少数学生自愿在校就餐。
三、反映问题中质疑学校食堂饭菜质量、质疑学生每人每月150元左右的餐费是否完全用于学生身上的问题,不属实。原因是:
(一)由于就餐人数少,每天所需食材的量就很少,供应商不愿供应到校。故学校食堂使用的大米和食用油全部在超市购买(有票证),肉类和小菜均每天由学校教师代表和食堂工作人员到弥陀镇农贸市场现场采买(肉类有票证),保证新鲜、安全,且除学校每日对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外,镇食药监所等相关部门还长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所以不存在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
(二)学生每月缴纳的伙食费,按一月4个星期在校22天计算,学生每顿的伙食费仅6元多,按目前泸州市的生活水平,学校现每餐提供的是一荤两素一汤的伙食标准且不包括食堂人工工资以及水电气等等费用,也就是说学校不要说零利润,一直是亏本运营。
四、反映问题中质疑教师缴纳的伙食费偏少问题。教师目前暂缴纳30元伙食费是属于学校预收,待期末结算时再让每位教师补足伙食费用。
江阳区弥陀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感谢您对弥陀镇学校的关注。关于群众反映弥陀学校学生食堂的相关问题,经弥陀镇纪委、弥陀镇教育管理中心调查核实,您反映的问题基本不属实。总体是对学校开展学生食堂工作情况的一些误解,现将您反映的情况作如下回复:
一、反映情况中指出2015年春期期末学校告知家长,秋期将可能停止供应小学部学生就餐一事。原因是:
(一)由于暑期起学校将实施对整个校园的排危和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直至到秋期开学仍未完工,施工过程中不利于安排学生就餐。
(二)学校校点分散,学生食堂位于中学部,食物从中学部搬运至小学部再进行分餐,搬运路途长达数千米且还需横跨一条进入弥陀镇的必经公路,安全隐患极大。
(三)由于全区将迎接省均衡教育复核检查,小学部原用于学生的分餐室因学校功能室不够而改建为功能用房,现根本不具备分餐条件。故学校从服务学生的角度,保障师生安全的前提出发仅于15年春期期末口头告知学生家长可能停办,并未出具书面告知书。所以反映情况不属实、不具体。
二、本期学校食堂确有30多个中学部学生在校就餐,原因是学校为切实考虑到就读学生的就餐问题虽小学部学生由于安全问题暂未安排学生在校就餐,但中学部学生完全具备在校就餐的条件,故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本期有少数学生自愿在校就餐。
三、反映问题中质疑学校食堂饭菜质量、质疑学生区区每月150元左右的餐费是否完全用于学生身上的问题,完全不属实。原因是:
(一)由于就餐人数少,每天所需食材的量就很少,供应商不愿供应到校。故学校食堂使用的大米和食用油全部在超市购买(有票证),肉类和小菜均每天由学校教师代表和食堂工作人员到弥陀镇农贸市场现场采买(肉类有票证),保证新鲜、安全,且有镇食药监所长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所以不存在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
(二)学生每月缴纳的伙食费,按一月4个星期在校22天计算,学生每顿的伙食费仅6元多,按目前泸州市的生活水平学校还提供的是一荤两素一汤的伙食标准且不包括食堂人工工资以及水电气等等费用,也就是说学校不要说零利润,一直是亏本运营。
四、反映问题中质疑教师缴纳的伙食费偏少问题。教师目前暂缴纳30元伙食费是属于学校预收,待期末结算时再让每位教师补足伙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