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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泸县海潮镇尖山村开山卖土业务的政策咨询及请求

  • 问政网友:粘粘
  • 问政对象:海潮镇
  • 提问时间:2023-04-10 15:00:48

    我是尖山村一名村民。近期,村委召集村民商议将一片约25亩的林地(树木覆盖率接近100%)的地下土层(含泥土、石头、沙)对外出售。村委对村民说的是以上土层用于海潮镇附近滨江路的工程填方。由于开山取土必将导致该地所有的树木(树龄基本都在20年以上)毁于一旦,而且将造成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等其他危害,与目前政府强调的环境保护要求格格不入。有鉴于此,本人及部分村民强烈反对毁坏树林的行为。对于基建工程需要的填方,完全可以通过回收其他工程弃土、公开市场购买等其他途径解决。

    我的诉求如下:

    一、如果该行为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那就恳请政府有关部门深入调查,依法依规严格禁止该不法行为,切实保护树林、保护环境、保护村民权益。

    二、如果该行为并不违法违规,那么请问:

    1.尖山村准备实施的开山卖土的行为是否需要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具体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2.请问与尖山村商议购买土方、准备与村委签订合同的主体是什么单位(以下简称“购土单位”)?

    3.购土单位将要实施的开山取土行为是否需要取得政府部门的批准?目前是否取得了批准文件?

    三、如果确实是政府为了地方经济发展,其他途径均无法解决,确实需要局部牺牲尖山村的环境,那么恳请政府领导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环境的破坏,帮助村民维护好自身权益,

    1.恳请政府部门帮助村民监督购土单位做好环境影响评估,并予以公示。

    2.恳请政府部门帮助村民监督购土单位做好取土工程规划,对每个区域取土的厚度以平面图、剖面图并配以文字的方式予以公示,避免因为约定不清晰后期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因为挖掘深度不同对环境的破坏程度是不一样的。

    3.恳请政府部门帮助村民监督购土单位做好复垦规划,对复垦需要达到的标准予以明确并公示,并监督其复垦工作实施效果。

    4.恳请政府部门帮助村民提高获取补偿的标准。尖山村过去长期是贫困村,虽然这几年国家政策好、镇/村领导工作得力,全村已经实现脱贫摘帽。但村里很多家庭的经济情况并不好,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就业环境变差的情况下,还有不小返贫的可能性。所取的土方是尖山村为数不多的资源之一,而且村民还承担环境破坏带来的所有后果,但目前村委公布的补偿标准仅为2200-2300元/亩,按挖掘深度5米测算,平均补偿金额每立方不到五六毛钱,市场行情一般都是十几元至几十元每立方不等,村民获偿金额仅为市场价格的不到1/20甚至更低,这非常不合理。恳请政府按照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比如1/2或者1/3的比例给予村民补偿,也是政府关系、帮助村民提高收入的有力举措。

    总之,我非常反对毁林取土行为;如果政府因为宏观考虑,在依法依规的情况下不得不牺牲尖山村的环境,那我肯定也支持政府的决定,只有请政府领导体恤村民,采取措施减轻环境破坏、提升对村民的补偿。

    由于电话沟通有很多表达不清楚的情况,请对我上述咨询的问题在系统中予以书面回复。上述内容中提到的公示,由于村民基本不会去村委所在地,所以恳请将上述需要公示的内容送达每一个村民。


问政跟踪
  • 1 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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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粘粘 已问政
  • 2 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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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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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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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2023-04-14
    16:03:57
    粘粘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海潮镇
  • 回复时间:2023-04-14 11:29:40

      您好!您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关于"泸县海潮镇尖山村开山卖土业务的政策咨询及请求"的问政,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称的需取土填方工程是沱江左岸泸县海潮堤防工程。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文件),该项目取土属于界定临时用地使用范围中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取土场、弃土(渣)场等使用的土地。”当前施工单位与尖山村委会初步接洽,尚处于尖山村委会征求群众意见阶段,若群众代表大会形成"一事一议”通过,则按照临时用地相关规定办理手续;若不同意,则另外选址取土。

      征求意见及工作推进情况,将及时在尖山村及相关村民小组进行公开!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村民委员会无权将地下土层进行买卖。

      若您还有相关疑问,可咨询海潮镇自然资源所。(联系人:沈 宏,    联系电话:17380017866)

     感谢您对海潮镇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