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隆黄铁路征地赔偿不合法
- 问政网友:李丹阳
- 问政对象:马岭镇
- 提问时间:2023-04-13 11:21:21
我们对隆黄铁路的拆迁工作村民都表示很支持,面对马岭镇政府的拆迁赔偿不合法,根据土地管理法里面的第48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赔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根据马岭镇政府的拆迁标准连修建房屋的资金都不够,就连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都没有,同样是隆黄铁路被占江门镇其中我家里的亲戚是的了安置补助费7.5万元,马岭镇政府说江门镇城市规划,但是我们马岭镇被占房屋地址也属于城市规划以内,但是我们马岭就没有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也没有,宅基地都是我们自己出钱买的。望上级政府部门为我们农民考虑一下!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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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3
11:21:21 李丹阳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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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8
10:58:46 马岭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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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8
11:05:35 马岭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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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马岭镇
- 回复时间:2023-04-18 11:05:35
李丹阳网民:
您好!你的问政信息马岭镇已收悉。
马岭镇隆黄铁路赔偿标准是严格按照泸州市政府(2020)4号文件进行。经核实,江门镇政策不一样原因是因为理文集团建设园区原因造成的,,且您反映的安置费并不是您说的城市规划原因,和隆黄铁路建设无关。
叙永县马岭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