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职工特殊工龄怎样计算
- 问政网友:李阳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4-05-03 11:46:48
我在上月26日咨询过特殊工种一事,未见回答。我是泸州国营企业职工,从事过两种以上特殊工种工作,我想知道两个工种都是特殊工种,两个工种的工作年限加起来满10年,到55岁能不能退休? 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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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3
11:46:48 李阳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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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6
17:35:4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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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4-05-06 17:35:48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含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从事特殊工种(包括列入国家特殊工种目录的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达到规定年限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要求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不同的工种有不同的工作年限要求。根据原劳动人事部《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规定,从事高空和特殊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需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需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需满8年。因无法与你联系,不知道你从事的是何工种,所以不能回答你需要从事特殊工种的具体年限要求。如有不尽事宜,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机构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