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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契税缴纳计算的咨询

  • 问政网友:无1痕
  • 问政对象:叙永县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3-04-19 09:58:00

你好,我是2019年在泸州龙马潭区购买的房子(98平方),我媳妇是2020年在叙永县购买的房子(96平方),我和我媳妇是在2021年登记结婚的,我2022年接的房子并缴纳了契税,现在我媳妇要接房。请问这种情况下,她的房子的契税是按照一套房计算还是二套房计算,缴纳的标准是好多?

问政跟踪
  • 1 2023-04-19
    09:58:00
    无1痕 已问政
  • 2 2023-04-20
    09:51:26
    叙永县税务局 已转交
  • 3 2023-04-20
    10:17:45
    叙永县税务局 已受理
  • 4 2023-04-23
    14:37:50
    叙永县税务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3-04-23 14:37:50

您好!您通过泸州网络问政平台提交的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税〔2016〕2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配偶应该按第二套住房进行契税缴纳,缴纳标准为购房金额(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格*2%)。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如您还有疑问,可致电0830-721236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