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社保中断了可以补交不?

  • 问政网友:mouhao@26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11-28 19:18:36

你好!我2012年5月和6月在泸州大洲化工(交在泸县)交了两个月的五险(企业职工),2012年7月到2014年9月是中断没交的,2014年9月至今考进了江阳区的事业单位,我问的是我可以补交2012年7月到2014年9月养老保险不,可以补交的话,是个人来缴,还是找以前的单位或现在的单位缴费,需要带哪些资料,现在事业单位不是养老改革,我可以续上2012年到2014年的工龄不,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5-11-28
    19:18:36
    mouhao@26 已问政
  • 2 2015-11-30
    10:09:07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5-12-03
    14:37:36
    江阳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12-03 14:37:36

 江阳区人社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续工龄问题

川人函[2005]94号、泸市人[2006]128号文件规定,曾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的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后,原从业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的时间与录聘用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社保问题

2012年7月到2014年9月期间,你已从单位离职,作为个体参保人员,根据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文件规定,个体参保人员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中断缴费的,不得办理补缴。

 

谢谢您的咨询,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