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开发商违规收取业主税款
- 问政网友:守法好市民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3-04-20 12:16:30
当初购买碧桂园川江首府是签订的购房合同是10%的增值税率收取,现在开发票上契税,发票上的增值税税率为9%,开发商是否违规收取了我1%的增值税款,如果是该如何找开发商退款。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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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0
12:16:30 守法好市民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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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3
16:00:49 龙马潭区税务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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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
16:49:39 龙马潭区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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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
16:52:30 龙马潭区税务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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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3-04-27 16:52:30
守法好市民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开发商违规收取业主税款”已收悉,我单位已于4月27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与泸州酒城明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地产项目部签订的购房合同价格为含税价。增值税为价外税,含税价包含了房款和税款,开发商开具的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合同签订金额,未违规收取业主税款。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龙马潭区税务局单位工作人员于4月27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龙马潭区税务局
2023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