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叙永县新农合报销政策
- 问政网友:手机端用户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5-11-28 23:08:11
请问:农合90元挡,患急性心肌梗死,经手术治疗(安装支架)和住院治疗后,费用为8万的报销比例。叙永有没有二次报销政策?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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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8
23:08:11 手机端用户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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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30
10:57:08 叙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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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4
11:14:30 叙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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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
- 回复时间:2015-12-04 11:14:30
叙永县人社局回复:
网友您好!我市达到赔付条件的参保城乡居民,均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即“二次报销”,现就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1.报销政策:参保人员在一年内的住院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累计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在0.7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分段赔付比例给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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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金额 |
赔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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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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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含2万元)—5万元以下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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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含5万元)—10万元以下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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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及其以上 |
80% |
2.报销方式:在泸州市内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基本医疗报销和“二次报销”在医院直接完成;在异地就医后回来申请手工报销的,基本医疗报销和“二次报销”由县医保局一并支付。如还有疑问请直接咨询县医保局,联系电话0830-6228160。
201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