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低保和特困能同时享受吗?
- 问政网友:曾小芳
- 问政对象:黄舣镇
- 提问时间:2023-04-22 14:27:14
我是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清凉寺五组的村民曾小芳。母亲于2019年因病离世,父亲于2023年3月离世,家中只身一人,无依无靠,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目前就读大三,家庭负债累累,学习且生活压力巨大。现在正享受低保待遇,看到村里公示有特困人员名单且附有申请条件,我符合条件。请问低保和特困能同时享受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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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2
14:27:14 曾小芳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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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5
10:31:03 黄舣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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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
17:15:59 黄舣镇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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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
19:28:28 曾小芳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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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黄舣镇
- 回复时间:2023-04-26 17:15:59
网友您好!现就您问政的内容回复如下:
你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父亲离世,本人就读大三,能否在享受低保的同时享受特困救助。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泸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享受低保待遇不能同时享受特困待遇。申请特困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劳动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其中认定无劳动能力的条件
1.年满60岁的老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通过政策扶持和就业培训仍无就业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因患重特大疾病长期治疗,丧失劳动能力的。
鉴于目前你享受的低保(农村低保500元/月已最高标准)无法保证读书期间基本生活,可以申请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同一原因一年只能申请一次),请提供在校证明、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等费用票据,申请临时救助,同时也可向教育部门申请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