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商贸城17(门市房屋租赁及相关税费)的征税
- 问政网友:阳光家园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3-04-26 14:55:23
商贸城17区于2016年开业,主要以百货小商品批发,开业率达到80%左右,由于各方面原因,业态发生重大变化,之前的商家业主血亏,我也是炮灰之一,业态调整后,受疫情严重影响,门市出租困难,收益极低,处于亏损状态,今收到《安宁街道》的所谓征税短信,我提出质疑:1、一条短信难以说服力。2、泸州那么多商圈,商贸城那么多区(1~20),那么多房屋门市,偏偏针对营运最差的17区,17区够老火了,还雪上加霜!我们都是受害者,不要说一铺养三代,现在为了铺负债累累,望有关领导莅临17区走一走看一看。
问政跟踪
-
1
2023-04-26
14:55:23 阳光家园 已问政 -
2
2023-05-05
13:46:23 龙马潭区税务局 已受理 -
3
2023-05-05
14:06:31 龙马潭区税务局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3-05-05 14:06:31
市民朋友:
你好! 经调查,现作出以下答复:第一、龙马潭区税务局委托了龙马潭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征辖区内个人房屋出租相关税收及附加,在委托代征以前实行的是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现为方便纳税人由龙马潭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征。第二、龙马潭区税务局与龙马潭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委托代征协议根据四川省税务局规定执行。第三、目前龙马潭区税务委托了4个街道委托代征,各街道的工作开展进度不一致,不存在只针对某一街道的商户征收税款的情形。第四、纳税人若对计税依据有异议的,可持真实有效租赁合同等资料至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