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古蔺县永乐镇两河口村一组土地问题
- 问政网友:18623008471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5-11-30 00:00:16
各位领导好我想问一下关于这古蔺县永乐镇两河口村一组赶家沟重新填写土地的问题,在我家在填写的过程中土地是属于我们家的,本来从小我家经济条件就不好,最早也是我们家在住的地,后来孩子长大了出去打工了,也和第二个叔子关系不好,我是个59岁的妇女,自己带了4个孩子,丈夫于95去世了,现在第二个叔子来争我们的地,说她们是买了的,所以当时就没有填到,我该怎么才能填上去??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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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30
00:00:16 1862300847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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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30
15:32:21 古蔺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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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4
16:00:15 古蔺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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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8
07:26:17 18623008471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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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5-12-04 16:00:15
永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永乐镇两河口村一组土地问题“网络问政平台”
留言办理情况的回复
网民朋友:
你好!你所咨询“古蔺县永乐镇两河口村一组土地问题”的留言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立即组成由综治办牵头、驻村干部、村两委参与的工作组,就你所反映情况开展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该土地属于2000年古习路改建时永乐段(小地名:赶家沟)的废弃公路,此处废弃公路产权属于古蔺县交通局所有。至于你咨询的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事,因该土地属于古习路改建后废弃公路,不能作为责任地发包,故不能将其作为农村土地进行发包,因此不能将其填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希望此回复能对你有所帮助,感谢你的留言。
永乐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