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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举报私自乱占硬化耕地基本农田

  • 问政网友:王庆胜
  • 问政对象:皇华镇
  • 提问时间:2023-05-04 18:24:32

投诉一、 关于王从禄家在2022年私自乱占、硬化耕地基本农田为其父母大建豪华坟墓。王从禄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6号》文件。第三章、土葬管理第20条规定。1、禁止占用耕地建坟墓的,2、禁止买卖、或对村外人员提供 墓地,墓穴。 投诉二、王从禄私自将他其他村的亲戚埋葬在我们村的集体承包土地上,占用土地性质为耕地基本农田,并未告知、争取我们村民的同意。王从禄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令》2012年11月9日628号文件公布。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严禁对村民以外的人员提供墓地墓穴用地。 投诉三、关于王从禄家给已去世的父母大建豪华坟墓乱占用基本农田耕地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国家新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法,坟墓管理法的规定。王从禄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3月30日9时31分)民政厅解读殡葬政策,《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及民政部相关规定,允许土葬安葬的地区,安葬坟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米,不准向社会提供超标准墓地(墓穴)。 王从禄的行为损害了我们村集体的合法权益,我作为一位公民有权积极维护我们的集体合法权益,已多次向镇、县级相关部门反映,并未得到重视,违法行为依然存在。现已向市级部门反应,请尽快处理。如提交10个工作日内还未得到解决,我将作为一位公民合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将向省级或更高部门反应此违法行为,直到解决为此。望相关部门领导重视。尽快处理。

问政跟踪
  • 1 2023-05-04
    18:24:32
    王庆胜 已问政
  • 2 2023-05-31
    17:48:20
    皇华镇 已受理
  • 3 2023-06-02
    16:50:10
    皇华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皇华镇
  • 回复时间:2023-06-02 16:50:1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皇华镇金星村村民王从禄私自乱占硬化耕地基本农田 ”的网络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王从禄家在2022年私自乱占、硬化耕地基本农田的问题。

经核实,金星村七组村民王从禄将其父母亲先后安葬于自家承包地内(母亲已安葬3年、父亲安葬15年)。2022年,王从禄为其父亲修缮坟墓,在其父亲墓地前方硬化了约0.6平方米地块,便于日常祭祀。两个墓地占地面积(含坟坝)约10平方米,占用土地性质确为耕地。因皇华镇本地无公益性质的公墓,将去世老人以土葬方式埋于自家土地是本地农村风俗习惯。经协调,王从禄答应将于2023年年底将父亲墓地前硬化的0.6平方米进行整改恢复成为耕地。鉴于王从禄父母坟墓面积小,基本不影响耕种,且发生时间较久远,建议不对王从禄父母的坟地占用耕地的问题予以追究。

二、关于王从禄为其父母大建豪华坟墓的问题。

经核实,王从禄为父母两个墓地占地面积(含坟坝)约10平方米,2022王从禄在其父亲墓地前方硬化了约0.6平方米地块,便于日常祭祀。反映王从禄为其父母修建豪华坟墓的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王从禄私自将他其他村的亲戚埋葬在我们村的集体承包土地上,占用土地性质为耕地基本农田,并未告知、争取我们村民的同意的问题。

经查,郭佐系皇华镇镇金星村六组的村民,与金星村七组村民王从禄是亲属关系。2017年郭佐的父亲去世,郭佐遂与王从禄协商,将其父亲葬于王从禄家的承包地内,并未占用村集体土地,该反映不属实。经核实,该坟墓占地面积约4平方米,占用土地性质确为耕地,为了方便祭扫,郭佐在坟墓前硬化了不到1平米的水泥地面用于焚香祭扫。因皇华镇本地无公益性质的公墓,将去世老人以土葬方式埋于自家土地是本地农村风俗习惯,鉴于该坟墓面积小,基本不影响耕种,且发生时间较久远,建议不对郭佐父亲的坟地占用耕地的问题予以追究。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您还有相关问题,可直接到皇华镇政府或通过电话(0830--772000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