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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婚姻登记

  • 问政网友:xtzhangcj
  • 问政对象:江阳区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23-05-06 10:22:54

您好!我户籍为泸县农村户口,女朋友是纳溪农村户口。女朋友在江阳区购买一套住房并且已下证,请问可以在江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吗?若可以,请问需要些什么材料,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3-05-06
    10:22:54
    xtzhangcj 已问政
  • 2 2023-05-06
    10:52:19
    江阳区民政局 已受理
  • 3 2023-05-06
    14:49:20
    江阳区民政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23-05-06 14:49:20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的“关于婚姻登记”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当事人男女一方或双方为泸州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可在本市范围内自主选择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上述业务时,采取婚姻登记服务预约制。即:当事人可提前 1-2 个工作日,通过四川省民政厅官网、“四川民政发布”微信公众号、四川政务服务(天府通办)APP、各婚姻登记机关业务电话等途径预约办理婚姻登记服务。你们可到江阳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请提前预约(电话:0830-6333513)。

    未婚人士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彩色免冠合影照;离异人士还需提供离婚证、法院的判决书(附生效证明)、调解书这三种中其中一样。

 

 

泸州市江阳区民政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