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这种情况可以建房吗
- 问政网友:乡下农民
- 问政对象: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 提问时间:2023-05-16 08:50:56
想咨询一下,王某之前是农村户口,现在全家户口已经迁进城了,但农村还有房子,房子由于多年闲置未住人,已破旧不堪,现把房子送给本生产队一成员李某,李某的房屋现在已是危房,不想在原基重建,想把王某送的房子拆除,在王某房子位置重新申请建房。请问李某可以在王某房子的位置申请建房吗?如果可以,该如何走流程?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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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6
08:50:56 乡下农民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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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6
10:35:41 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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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8
16:11:41 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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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8
17:30:50 乡下农民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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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时间:2023-05-18 16:11:41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受赠方若接受赠予,申请建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为前提,受赠方无宅基地。
经电话与您沟通,您表示已知晓政策和建房申请流程,并对本次回复表示满意。需要申请宅基地建房,建议您按宅基地建房申请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再咨询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改革股,联系电话:0830-4128483。
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