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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购买二手房有关无房证明的问题

  • 问政网友:a13577660
  • 问政对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提问时间:2015-12-03 20:18:05

本人购买江阳区一套二手房,在年前购得,约定今年过户。可是,户主已经吧自己的户口从泸州迁往成都。


请问,有个手续问题,就是查本市有无房产的证明,户主是成都身份证,有没必要查?本市的房产情况?有没必要查成都的房产情况,分别有什么不同?

问政跟踪
  • 1 2015-12-03
    20:18:05
    a13577660 已问政
  • 2 2015-12-07
    17:49:46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受理
  • 3 2015-12-07
    17:50:43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回复
  • 4 2015-12-10
    10:54:53
    a13577660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国土局
  • 回复时间:2015-12-07 17:50:43
一、 因要求出具无房证明是地税部门,问政人询问有无必要查泸州市或成都市的房产 情况等相关问题,请问政人咨询地税部门,咨询电话2285813。

二、 在泸州开具无房证明,需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明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星光路10号2号楼)二楼办证大厅21、22号窗口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