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购买二手房有关无房证明的问题
- 问政网友:a13577660
- 问政对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提问时间:2015-12-03 20:18:05
本人购买江阳区一套二手房,在年前购得,约定今年过户。可是,户主已经吧自己的户口从泸州迁往成都。
请问,有个手续问题,就是查本市有无房产的证明,户主是成都身份证,有没必要查?本市的房产情况?有没必要查成都的房产情况,分别有什么不同?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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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3
20:18:05 a1357766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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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7
17:49:46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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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7
17:50:43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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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0
10:54:53 a13577660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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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国土局
- 回复时间:2015-12-07 17:50:43
一、 因要求出具无房证明是地税部门,问政人询问有无必要查泸州市或成都市的房产 情况等相关问题,请问政人咨询地税部门,咨询电话2285813。
二、 在泸州开具无房证明,需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明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星光路10号2号楼)二楼办证大厅21、22号窗口查询。
二、 在泸州开具无房证明,需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明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星光路10号2号楼)二楼办证大厅21、22号窗口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