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泸县扶贫政策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
- 问政网友:liu582497668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12-03 20:52:31
尊敬的领导: 您好!咨询几个政策: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对取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每年给予120元/户的奖励金。通过镇便民服务中心发放!
2、16-60周岁贫困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每年享受“阳光家园居家托养”600元补助。
3、贫困残疾人每年可享受不低于300元的“温暖万家行”项目慰问金 我想问一下是否有以上政策!享受以上政策需要哪些证件以及手续!希望得到各位领导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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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3
20:52:31 liu582497668 已问政 -
2
2015-12-04
08:56:56 泸县 已受理 -
3
2015-12-11
11:21:24 泸县 已回复 -
4
2015-12-11
11:22:58 liu582497668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12-11 11:21:24
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回复
网友“liu582497668”,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取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10元,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子女18周岁止。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本人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寸照到镇便民服务大厅计生窗口办理。
如仍有疑问,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8191346。
泸县残疾人联合会回复
网友“liu582497668”,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阳光家园居家托养”和“温暖万家行”等项目的相关政策,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16-60周岁贫困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每年享受‘阳光家园居家托养’600元补助”问题的答复。
2015年阳光家园享受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14年12月31日前持有二代残疾人证,且为智力或精神三级残疾;
2、必须吃低保;
3、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
4、五保和三无人员除外。
二、关于“贫困残疾人每年可享受不低于300元的‘温暖万家行’项目慰问金”问题的答复。
“温暖万家行”是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的一项慰问活动,且根据实际情况慰问部分残疾人,不是固定的“贫困残疾人每年可享受不低于300元的‘温暖万家行’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