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供电所不作为
- 问政网友:沙粒
- 问政对象: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 提问时间:2023-05-23 00:14:40
酒城中心小区一期四号楼楼顶违建住户被城建局查处后下达了听水电气的通知。我因投诉违建住户私自安装监视器,今天龙透关派出所的民警告知我才知道:监视摄像头一直处于工作中且是属于高清人像捕捉型的!派出所民警还说违建住户答应先停掉正在工作的摄像头,有时间了再拆除。意思就是供电所的人一直以来都没有停掉违建住户的电。在长达几个月的时间里明目张胆的在我们眼皮下违规帮助楼顶住户违建。如果到最后诉讼阶段,供电所是否也有一部分责任。请核查并处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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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3
00:14:40 沙粒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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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09:56:26 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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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09:59:45 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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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 回复时间:2023-05-24 09:59:45
经核实,2022年12月8日,国网泸州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协同酒城中心小区物管工作人员对政府工作函涉及违建的该小区用户(门牌4-3201、4-3203、4-3204、11-3201、11-3203、11-3204、12-3203、11-3204),以关闭出线开关的方式进行了配合停电,其后,未收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对上述门牌恢复供电的工作函。收到问政后,2023年5月23日16时,工作人员到该小区询问该小区物管公司工作人员,并电话联系该问政人,询问反映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住户的具体门牌号码,双方表示均无法提供。经工作人员对四号楼电箱进行用电排查,也未发现违约用电行为。而问政人提出的摄像头接入电源属于客户资产,供电公司无权进行干预。我公司工作人员已电话与问政人进行了沟通解释,问政人表示理解。如问政人后续可致电况场供电服务站0830-3720015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