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回乡创业
- 问政网友:用户824092cj
- 问政对象:石宝镇
- 提问时间:2023-06-02 06:46:24
各位领导好!我是一名漂泊者。今年43岁,至今老家房屋垮烂。现想回家创业。办一家食品加工厂。请问是否有政策支持,比如办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电力支持,资金支持。环保等各方面手续问题。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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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2
06:46:24 用户824092cj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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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5
11:30:41 石宝镇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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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7
08:54:42 石宝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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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7
09:20:01 石宝镇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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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8
08:11:16 用户824092cj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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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石宝镇
- 回复时间:2023-06-07 09:20:01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情况如下:
创业补贴享受对象分为1、就业困难人员(2018年11月15日后首次创业满一年以上) 2、脱贫困劳动力(2018年11月15日后首次创业满半年以上) 3、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内,创业前处于实业状态) 4、返乡农民工(2018年11月15日后首次创业满半年以上)
创业补贴享受对象(二类):
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外地来泸创业人员。
其中符合《关于印发泸州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泸市财社(2019) 146号)规定的,按规定条件办理。其他农民工、退役军人、外地来泸创业人员须为首次(即2020年2月28日前从未创过业,之后创业的为首次)创业,并吸纳3人以上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2.补贴标准。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您所反映的办理各种手续问题,均可在石宝镇人民政府咨询,石宝镇工作人员于6月6日已与您进行沟通联系,感谢您的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