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团组织关系转接
- 问政网友:dzx1
- 问政对象:天兴镇
- 提问时间:2023-06-03 23:10:54
23届大学毕业生,团组织关系需要转回村里,请问是什么程序?是否一定需要学校开具介绍信?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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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3
23:10:54 dzx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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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6
10:49:21 天兴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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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9
08:19:55 天兴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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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天兴镇
- 回复时间:2023-06-09 08:19:55
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团组织关系转接”问题已收悉,现对您回复如下:
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中,团员本人应当主动配合团组织开展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线下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转递手续,防止档案遗失。转接后按照团章规定履行团员义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为了防止现在出现的“毕业即失联”现象,请本人或者家属带户口本或者房产证和介绍信来所属村(板栗村)。介绍信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及转出原团组织关系时间以及团费已缴纳时间,其中,流动团员应签署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
现目前仍有疑问,可联系天兴镇团委,联系电话:0830—633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