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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江阳区梨花村三社土地占用补偿款2022年未支付

  • 问政网友:吴天平
  • 问政对象:丹林镇
  • 提问时间:2023-06-13 19:57:14

江阳区梨花村三社户主朱光清位于梨花村政务服务中心正面左侧(当地人称矮山板)的菜地因修建梨花村政务服务中心将地占用,当时村上干部说是按每年支付237元的租金进行补偿,从占用后截止2021年都队长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进行支付,但是从去年开始就没有进行支付,打电话问梨花村支书范洪才(电话13882777867)进行咨询何时支付的事情,支书先前回复说最迟5月底就支付,但截止现在(6月13日)还未支付(以前都是在年后一二个月就付了);最近我岳父朱光清再次打电话询问此事时范支书就开始左顾而言它,再三追问何时支付时不耐烦挂断电话,请求政府相关领导对此事进行过问,再有像这种直接占用田土的行为是否合法,按年支付租金的形式是否合规合法;村干部不作为是否有责,不要因为一些小事情,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产生信任危机,进而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

问政跟踪
  • 1 2023-06-13
    19:57:14
    吴天平 已问政
  • 2 2023-06-14
    16:54:47
    丹林镇 已受理
  • 3 2023-06-20
    11:51:20
    丹林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丹林镇
  • 回复时间:2023-06-20 11:51:20

尊敬的网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向您做以下答复。

村级财务支出首先需由村监委会主任、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其次需要镇财政所审核是否符合规定,最后由联村领导审核签字,再行发放。因租地农户部分死亡及银行卡号有误,未及时提供正确账号,导致此次土地租金整体延迟发放。目前已于2023年6月19日将此款项划拨至农户个人银行账户,请及时查收。



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梨花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