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续期
- 问政网友:阿里九九
- 问政对象: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提问时间:2023-06-14 12:45:12
新买的商品房,但是土地使用权只剩23年。通过了解邻县136平方的商品房土地续期20年成功,缴纳了673元。请问我们这边是什么政策?是否可以续期,应缴纳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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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4
12:45:12 阿里九九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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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1
10:04:14 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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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1
10:05:01 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2023-06-21 10:05:01
阿里九九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新买的商品房,但是土地使用权只剩23年。通过了解邻县136平方的商品房土地续期20年成功,缴纳了673元。请问我们这边是什么政策?是否可以续期,应缴纳多少钱?”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经过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规定:在尚未对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作出法律安排前,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可按以下过渡性办法处理:
(一)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二)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
(三)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