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居民电价、充电桩电价政策
- 问政网友:反馈的
- 问政对象: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 提问时间:2023-06-20 19:49:44
请教下,按照今日政策,江阳区主城区执行分时电价的居民用电,分月,分时段,分用量电价分别是多少,政策依据?居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电价政策(分峰谷还是全时段同一价),政策依据。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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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0
19:49:44 反馈的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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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1
17:30:10 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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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1
17:33:19 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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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 回复时间:2023-06-21 17:33:19
江阳区主城区执行的一户一表居民用电电价:
6-10月,白天(7:00-23:00)电价为0.5224元/度,夜晚(23:00-次日7:00)电价为0.175元/度;
11月-次年5月,白天(7:00-23:00)电价为0.5224元/度,夜晚(23:00-次日7:00)电价为0.2535元/度;
当月用电量超过180度,超过部分每度增加0.1元,当月用电量超过280度,超过部分每度增加0.3元。
政策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四川电网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560号)。
居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电价:
居民用汽车充电桩执行合表居民电价,峰(10:00-12:00、15:00-21:00)0.85674元/度;
平(7:00-10:00、12:00-15:00、21:00-23:00)0.5464元/度;
谷(23:00-次日7:00)0.23606元/度。
政策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499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186号。
国网泸州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问政人,就具体情况向其做了解释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