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江阳区执法局依法履职
- 问政网友:泸州公民0
- 问政对象:市城管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3-06-21 11:35:54
泸州市城管局: 我是江阳区沙坪路70号7号楼的住户,现向贵局反映一个情况。 江阳区沙坪路70号7号楼1单元303号房违规在承重墙上开门,从邻街的外墙上修建楼梯到一楼;拆除部份装饰围墙的砖用于修建花园,既影响全梯的安全,又影响城市的面貌,望你局责令相关单位予以拆除,让违建者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建筑原貌。 70号7号楼1单元303号房住户曾在2022年在同处修建了相似的违建,该违建2022年曾被江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强行拆除过,但今年初又在同处重建相似建筑。 2023年在该违建施工过程中,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已向江阳区综合执法局报了案,但执法局未予理采。 本人在2023年2月在泸州网络问政平台向江阳区城管执法局举报,并于2023年2月23日收到受理的通知,但时过四个月该违章建筑不但没有拆除还在扩建。 具说,该违建人的兄弟周某在江阳区城管局工作。 望你局依法为我们作主,拆除违章建筑,让违建者恢复建筑原貌。防止有人不作为,乱作为,贪赃枉法。 请将处理结果告诉我,电话17380002576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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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1
11:35:54 泸州公民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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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4
17:19:27 市城管执法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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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4
17:38:17 市城管执法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3-07-14 17:38:17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投诉的沙坪路70号7号楼1单元303号违规在承重墙上开门,从邻街外墙上修建楼梯到一楼的投诉问题已收悉,我局立即交办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
经茜草街道综合执法队现场查看,沙坪路70号7号楼1单元2楼外侧为裙楼的天台,3楼303号周姓业主在2020年时,通过自家外墙开门,搭建了一个钢质楼梯连接裙楼天台栽种蔬菜。执法人员当时曾拆除过楼梯,此次发现楼梯经过整修重新架立,但没有固定在天台上(可移动)。天台其余地方未见建(构)筑物,经联系303号业主,由于患癌症住院化疗中,短时间内无法到执法队接受询问,查处工作暂时搁置,建议当事人身体状态好转后,再续调查。另投诉人反映不作为、乱作为情况不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