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驾驶证注销后是否还可以恢复?
- 问政网友:陈生银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15-12-09 23:35:20
我想咨询我的D照2013年注销了,现在还可以恢复状态不,如果可以需要怎么操作才能恢复?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5-12-09
23:35:20 陈生银 已问政 -
2
2015-12-10
10:37:47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3
2015-12-16
11:27:09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15-12-16 11:27:09
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因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或者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如符合上述要求,请驾驶人持身份证、驾驶证、一寸白底彩照2张、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到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地址:江阳区蓝安路二段36号)申请办理驾驶证注销可恢复业务。
如有未尽事宜,请您拨打0830-250476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