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泸县新农合报销问题
- 问政网友:18666180566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12-10 07:26:38
你好!我想问一下泸县新农合参保病人在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门诊看病拿药是否可以报销。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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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0
07:26:38 18666180566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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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0
09:09:10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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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8
09:58:01 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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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12-18 09:58:01
泸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回复
网友“18666180566”,您好!您于2015年12月10日07点26分,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泸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的有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4〕48号)有关规定:
一、城乡居民发生的普通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实行总额控制,2015年一个保险年度内每人限额为60元。门诊统筹费用于支付城乡居民、家庭成员的住院自付费用或市内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站)的门诊医疗费用。
二、家庭成员之间可以共享,但使用时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有效证件(社会保障卡(首选)、身份证或户口簿)。当年未使用的门诊统筹资金可跨年度结转使用。
您可以持有效证件到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使用门诊统筹看病拿药,如果还需要对医疗保险的了解请方便电话告知,我们第一时间给予您满意的解释。
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拨打泸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咨询电话:8189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