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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海外硕士毕业生落户补贴政策

  • 问政网友:卢钰航
  • 问政对象:市科技局
  • 提问时间:2023-07-11 17:57:42

四川省泸州市户籍的学生,在海外就读大学,现硕士毕业,回到泸州工作,请问有哪些补贴政策?

问政跟踪
  • 1 2023-07-11
    17:57:42
    卢钰航 已问政
  • 2 2023-07-12
    09:32:40
    市科技局 已转交
  • 3 2023-07-14
    11:29:35
    市科技局 已受理
  • 4 2023-07-14
    11:31:15
    市科技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科技局
  • 回复时间:2023-07-14 11:31:15

市民朋友:
      您好!
      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的“海外硕士毕业生落户补贴政策”问题已收悉,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7月12日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就您咨询的问题进行了解释,现回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人才政策的关注。按照《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泸组发〔2021〕2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2021年8月24日—2023年8月23日期间在泸就业,符合在主城区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批,可以享受最长3年的免租金入住青年人才公寓待遇,在泸持续工作满3年以上且在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经认定可以享受10万元的人才安居补助等政策。
      如您符合申请人才安居补助的条件,请您注意补助申请时间。人才安居补助申请时间为2024年8月24日至2027年2月23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人才安居补助时间为泸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为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满三年起6个月内,逾期不受理补助申请。
      详情请咨询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30-2739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