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维多利亚二期物管费的问题
- 问政网友:gufeng31663166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12-14 12:20:05
你好!我是维多利亚二期的业主,关于物管费我有2个问题咨询下,请相关部门给个权威的答复。谢谢!
请问:1、听说维多利亚二期的物管费是0.9元每平米,是从好久开始实行的呢?
1、我按1.2元每平米交到了2015年8月,如果是0.9元每平米,请问需要退还我多少个月的物管费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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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4
12:20:05 gufeng31663166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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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4
16:45:09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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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8
11:47:04 江阳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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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12-18 11:47:04
华阳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
接到反映后华阳街道物管中心工作人员和竹苑社区物管站工作人员立即到了小区物业了解情况。
通过了解,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合同物业费为1.2元/平方米。小区个别业主起诉物业公司,法院判决物业费为0.9元/平方米,个别胜诉业主从法院判决书下达起实行0.9元/平方米。若个别胜诉已交物业费到2015年8月,在法院判决前不予退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江阳区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现就您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1、维多利亚二期由泸州市江阳区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成都忠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2010年5月25日在泸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物业收费标准按多层住宅:1.0元/㎡·月;高层住宅:1.2元/㎡·月。现我局责令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合同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2、经查维多利亚二期物业管理服务费从2011年交房至今都是按照多层住宅:1.0元/㎡·月;高层住宅:1.2元/㎡·月收取的。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