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拖欠员工工资的解决措施
- 问政网友:sara11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5-12-14 15:17:42
龙马潭区红星街道办招商引资的企业,拖欠员工工资4个月,未对员工由任何交代,是否可以通过人劳局介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维护员工的利益,如果需要律师,在哪儿可以申请免费援助,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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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4
15:17:42 sara1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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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5
15:50:57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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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5
15:52:46 龙马潭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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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5-12-15 15:52:46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尊敬的网友sara11:
你好!你想了解拖欠员工工资的解决措施,现回复如下:
关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问题,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规定的程序,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人社部门介入。
关于免费法律援助问题,你可致电0830-2522148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咨询。
特此回复!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