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双方独生子女生育二孩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522546656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12-14 17:54:05
泸县范围内农村户口符合规定的双方独生子女生育2胎在政策方面有没有补助或补偿?
问政跟踪
-
1
2015-12-14
17:54:05 522546656 已问政 -
2
2015-12-15
09:29:35 泸县 已受理 -
3
2015-12-18
14:34:41 泸县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12-18 14:34:41
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回复
网友“522546656”,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双方独生子女生育二孩有关政策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经过批准再生育的,应当在领取生育证时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从批准次月起,停止享受有关的奖励和优待。所以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对于农村户口双方独生子女符合生育二胎的补助或补偿没有政策支持。
感谢您对卫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电话号码819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