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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环卫所欠缴职工医疗保险

  • 问政网友:ygf
  • 问政对象:市城管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3-07-23 11:38:05

环卫所在我工作期间没有负起用人单位的责任,没有为我缴纳医疗保险,请市政府领导为我主持公道,让环卫所负起责任,根据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及时把我在1997-2002年期间的医疗保险帮我补齐,为我的晚年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我已经得了癌症,如果不及时处理我在这段时间出现住院或者医疗问题怎么解决?我的真的没得办法了,求求政府及时帮我解决问题,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3-07-23
    11:38:05
    ygf 已问政
  • 2 2023-08-31
    15:51:36
    市城管执法局 已受理
  • 3 2023-09-04
    16:12:58
    市城管执法局 已回复
  • 4 2023-09-04
    16:29:37
    ygf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3-09-04 16:12:58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7月23日反映的在市环卫所工作期间(1997-2002年)未购买医疗保险的留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交办市环卫所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殷贵芬1993年1月-2002年8月就职于原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二所,从事公厕保洁工作,2002年8月解除劳动合同。2023年7月4日,殷贵芬到市环卫所申请补缴1997-2002年在原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二所工作期间的医疗保险,市环卫所财务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陪同殷贵芬前往市政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咨询,于8月24日邀请殷贵芬及其家属在市环卫就补缴医保问题进行现场沟通协调,殷贵芬本人表示满意处理结果,并不再上访。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