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投诉叙永县观兴镇骑龙村一社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qwertyuiop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5-12-16 00:00:51

  我是叙永县观兴镇骑龙村村民,举报观兴镇骑龙村一社社长李乾福,任我们骑龙村一社社长以来,将我们的集体土地小地名,烂池,变卖与他人修建住房7家农户,和达电费共计现金5万元以上,未经我们全体群众讨论同意,他群众面前说以前是社会上的,没有谁能把他怎么样,底保户他自家就是2户,其他80岁的老人都没有,他还在村支书手里支付1万元现金来用,群众多次反应村委和政府不过问,至今帐目不明,财务不公开。请调查。

  特致为谢

问政跟踪
  • 1 2015-12-16
    00:00:51
    qwertyuiop 已问政
  • 2 2015-12-16
    10:06:55
    叙永县 已受理
  • 3 2015-12-21
    15:17:45
    叙永县 已回复
  • 4 2015-12-25
    00:44:47
    qwertyuiop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
  • 回复时间:2015-12-21 15:17:45
 

叙永县观兴镇回复: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您反映的观兴镇骑龙村一社社长李X福将集体土地(小地名:烂池)变卖与他人建房一事,镇村成立联合调查组,并于2015年1月20日召集骑龙村一社的群众进行了“三资”清理。清理出李X福转让宅基地费用34020元(分别为胡X江8000元,李X兵5000元,曾X朝4000元、以及2014年清理出的17020元)。并通过2015年7月4日的群众会将李X福收取的上述款项34020元作为骑龙村的集体资金进行管理。推荐李X均来管理上述集体资金。该集体资金的使用须经群众会议完善一事一议后,并报经村委同意后方可使用。现镇村联合调查组正在对骑龙村一社社长李X福经手的其他集体资金进行调查、清理。

    二、您反映骑龙村一社社长李X福家享受低保一事,经调查,李X福的父亲李X良、侄女李X甜享受低保,是经李X良、李X甜申请后,群众民主评议,并报经村、镇、县民政部门审批后享受。

    三、您反映骑龙村一社社长李X福在村支书处借支10000元一事,经调查是因2014年骑龙村一社建设人畜饮水工程。水利部门只建设人畜饮水池,没有建设到户水管管网,经群众“一事一议”后从村支书处暂借观兴林场的土地补偿费10000元用于建设到户水管管网。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