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龙马潭区申请廉租房条件
- 问政网友:许静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5-12-17 11:35:19
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们家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居住小市上码头伍复街37号,房产面积49.35平方(房屋产权属于大女),三代同堂7个人(其中一老人半瘫卧床)住不下,早年隔壁廉租房房主生病去世前父母买了她手中的廉租房(小市上码头伍复街35号(40平方左右)才得以住下,后来两个房产都评成D级危房,现社区通知让居住伍复街37号的搬离租房居住国家有补助,现在遇到3个问题希望你们帮忙。
1.两处房屋是连在一起的,进入伍复街35号(廉租房)必须要经过37号房屋过道才能进入房屋,如果搬离37号交钥匙后我们怎么进入房屋呢?
2.如果搬离租房居住,一家人分开居住老人腿脚不利小孩还小不方便照顾,如果全家人一起搬国家补助金不够,我们该怎么办?
3.伍复街35号(廉租房)也是危房为什么没让搬离?如果也让搬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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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12-17
11:35:19 许静 已问政 -
2
2015-12-24
15:10:01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3
2015-12-24
15:15:36 龙马潭区 已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5-12-24 15:15:36
小市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和咨询的相关事宜,我街物管中心负责人及社区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了解,现回复如下:
小市上码头伍复街37号为私有产权,面积49.35平方米; 35号为国有房产,面积40平方米左右。经住建部门专家组及相关有资质的机构鉴定:小市上码头伍复街37号为疑似D级危房,小市上码头伍复街35号为D级危房。
此次疑似D级危房搬迁方案中搬迁对象为我街区域内疑似D级危房的私有产权房屋。针对两户住户的特殊情况,建议:
1、小市上码头伍复街37号住户搬离,为保证35号住户的正常通行,可保留现有过道不封闭。若小市上码头伍复街37号住户不搬离,则须对房屋进行加固排危。
2.小市上码头伍复街35号属单位产权,建议由房屋产权单位进行加固处理或协商解决。
3.公租房申请每年集中一个时段进行,具体条件以公告文件为准。2015年的公租房申请已于今年10月底结束,请你关注我街公众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或到区住建局具体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