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公积金提取问题
- 问政网友:友友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5-12-17 12:26:02
您好! 我是龙马潭区的一名乡镇教师,因为父母住的房太旧了,并且遭遇楼下火灾的烟熏,并且屋顶也漏水。现在迫切需要钱来重新装修,为此,我就想到了把公积金提出来投入装修,但是区办却说不行。我就想知道中央都明文规定了公积金可以用于房屋的装修,而我区为什么还不执行呢?并且,外面找到有关系的人,提10%的佣金,公积金就可以提了,我真的不想弄明白……我只想把自己的公积金提出来给父母把房子装修一下,住得舒适点,为什么就这么难,真让我无语,哎……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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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7
12:26:02 友友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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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8
11:24:35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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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9
11:32:06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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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9
12:36:27 友友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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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5-12-29 11:32:06
您好:
你所问的把自己的公积金提出来给父母的房子装修一事。
根据川建发[2007]99号文件规定:缴存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
你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为父母装修住房,而装修住房不属于此范围,所以泸州市公积金中心龙马潭区管理部不予受理。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