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叙永县
- 问政网友:长趋期易孺
- 问政对象:叙永县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23-08-12 08:02:02
听说残疾低保是不是调成380元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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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2
08:02:02 长趋期易孺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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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4
15:08:25 叙永县民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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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4
15:10:09 叙永县民政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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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23-08-14 15:10:09
尊敬的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残疾人享受低保标准”问题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县执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市700元/人.月、农村500元/人.月。对批准获得低保家庭,以户为单位,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乡低保标准的差额进行计算,确定补助金,差多少补多少。
城乡低保对象,办理了残疾人证,可以申请享受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100元/人.月,实行定额发放。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承办股室:叙永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联系电话:0830-6229081
叙永县民政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