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转移续费问题
- 问政网友:13877697977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3-08-20 16:00:30
我准备把我在外省的社保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泸州市市本级合并原有的社保,合并后有31年的缴费年限,还有半年我才到年龄办理退休,请问这半年我还需要继续缴纳社保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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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0
16:00:30 1387769797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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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15:48:2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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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15:50:2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3-09-06 15:50:28
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以后缴费”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8月22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你属于泸州市户籍,且已在户籍地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你可以下载“掌上12333”手机APP、“四川人社”手机APP或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网上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转移接续申请时请准确选择转出地和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结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另外,你自述回泸州后无就业单位,那么你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遵循自愿缴纳的原则,但个人累计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待遇越高,故建议你不要中断缴费。
感谢你的咨询,祝你生活愉快!
泸州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于8月22日与你电话联系沟通,你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承办人:陈睿
联系电话:0830-3333757
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3 年 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