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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泸州市江阳区弥陀镇原酒厂住户的问题

  • 问政网友:liuyangily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12-22 17:09:22

泸州市江阳区弥陀镇原国营酒厂由于经营不善,致使破产倒闭,相关职工处理完毕,由于部分职工经济困难,而且还是低保户家庭,没钱买房,也没有钱去租相应的房子,只能依靠微不足道的收入维持家庭开支和抚养孩子,由于该房屋已被泸州市江阳区弥陀镇人民政府定义为危房,但是并没有提出怎么安置这些困难户、贫困户。而且该房屋局部已出现垮塌,而这些住户苦于经济压力,只能继续居住在此。请问:既然弥陀镇人民政府已定义为危房,为什么不妥善安置这些困难户,难道要出现深圳这样的垮塌事故才补救吗?难道不能现在就做好预防措施吗?是政府不作为还是太会享受安逸的在办公室喝茶看报纸的生活吗?政府关注民情就是这样的吗?只是贴出危房标志就能免责吗?

问政跟踪
  • 1 2015-12-22
    17:09:22
    liuyangily 已问政
  • 2 2015-12-23
    11:46:38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5-12-24
    16:00:24
    江阳区 已回复
  • 4 2015-12-24
    16:09:25
    liuyangily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12-24 16:00:24

江阳区弥陀镇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原弥陀国营酒厂于2000年解体,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区商贸局)负责对企业资产进行清理处置,并按政策对企业职工进行了妥善安置。该企业破产清理后,其资产由弥陀镇政府代管(属国有资产)。原企业部分职工享受政策安置后,仍占用居住或出租企业部分房产给企业以外人员居住至今。

由于弥陀国营酒厂资产年久失修,在2010年左右,几幢建筑出现多处不同程度的破败(包括楼板呈现断裂纹、阳台及梯板等钢筋外露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因此,弥陀镇政府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该处房屋进行了质量安全鉴定(经鉴定属D级危房),并准备对该处建筑实施排危整治,要求所有住户搬出危险建筑居住。

为排除原弥陀国营酒厂房屋安全隐患,弥陀镇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从2013年7月起至2015年全市开展对危房清理摸底排查期间,多次对占用居住或租住在该建筑内的住户上门入户做宣传解释工作,上述住户以多种理由拒绝搬迁,并要求政府解决住房,给镇政府排危工作造成阻力。

弥陀镇政府驻地(弥陀社区)属原弥陀区区公所所在地,旧场区域较宽,大量建筑建成时间较早,建筑陈旧,房屋质量安全系数低。由于镇级财力薄弱,对老场镇改造迟缓,现有公房数量和质量已不能满足所有需要住房的居民的居住安全,致使对弥陀国营酒厂建筑险情不能实施排危,只能采用对现有住户加强宣传解释、劝导住户采用避让性搬迁措施离开危险建筑和设置警示标志的办法,力求避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