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江阳区弥陀镇原酒厂住户的问题回复的质疑
- 问政网友:liuyangily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12-24 16:26:05
关于咨询泸州市江阳区弥陀镇原国有酒厂住户的问题,弥陀镇人民政府回复的说“只能进行宣传解释、劝导住户采用避让性搬迁措施离开危险建筑”。再问政府,你觉得您的回复你会满意吗?难道只能劝导就能避免事故发生吗?如果像深圳这样的垮塌事故发生了!政府来一句“我一直在劝导”,这样能挽回群众的生命吗?还是政府在推卸责任的说辞!既然住房不愿意搬迁!是为什么!你们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经济收入吗?不能提供廉租房和公租房给他们住,让他们离开危险建筑物吗?你们在干实际工作了吗?你们就能把责任撇清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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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4
16:26:05 liuyangily 已问政 -
2
2015-12-24
17:38:24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5-12-30
08:52:30 江阳区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12-30 08:52:30
江阳区弥陀镇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1、原弥陀国营酒厂解体后,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区商贸局)负责对企业资产进行清理处置,并按政策对企业职工进行了妥善安置。该企业破产清理后,其资产由弥陀镇政府代管(属国有资产)。弥陀镇政府在所有住户搬出后,对酒厂进行了清理并落锁封闭,但原企业部分职工享受政策安置后,自行开锁占用居住或出租企业部分房产给企业以外人员居住至今。
2、 关于公租房:
根据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泸州市江阳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弥陀暂时不属于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区域。
3、关于弥陀国营酒厂的现有住户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情况:
(1)在全区实施住房租赁补贴工作以来,弥陀国营酒厂原职工有几户按当时政策规定,申请了住房租赁补贴,通过镇、区有关程序审批并享受了有关待遇;在2014年全区开展住房租赁补贴年审工作时,上述几户因条件不符合而被取消;
(2)今年弥陀国营酒厂原职工只有一户提出申请享受住房租赁补贴,但因其妻名下有房产,未得到审批,此外没有其他人申请享受住房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