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评定标准
- 问政网友:守法公民12345
- 问政对象:叙永县残联
- 提问时间:2023-09-06 12:37:08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家住叙永县天池镇,我母亲自2010年9月患病至今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平时一张轮椅就是她的全部,吃喝拉都需要人照顾。
2011年前往叙永县中医院评残,当时一位女医生片刻打量和检查后让我们先回去到时候残疾证会寄往家里,后来残疾证收到后结果未三级,据我所知,病症和我母亲一样而且还没我妈严重的情况下,评定结果别人都属于二级残,为什么我母亲就是三级,刚好与属于残疾人的福利待遇擦肩而过,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能给予合理的解释和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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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12:37:08 守法公民1234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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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16:40:22 叙永县残联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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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09:37:07 叙永县残联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残联
- 回复时间:2023-09-08 09:37:07
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残疾人证评定标准相关问题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对你咨询的问题进行处理,现将有关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残疾人证的评定标准,评定机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进行评定的。
2.根据《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四川省卫计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残疾人证申请人或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变更申请人对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县级残联可另指定一个指定机构再次对其进行鉴定,申请人可选择任一鉴定结论作为办证依据。对两次鉴定结论有争议的申请人,可向所在市(州)残联提出复审申请。市(州)残联接到申请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安排复审申请人到市(州)级的指定机构作残疾评定。如仍有异议,可组织市(州)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予以审议确认。市(州)专家委员会的确认结论为最终结论.
3.具体详情请咨询叙永县残疾人联合会0830-6244823。
感谢你的监督,祝你生活愉快!
叙永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