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龙凤乡头塘村二社违建问题未获处理?
- 问政网友:13440059704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5-12-27 20:58:33
本人反应头塘二社朱光会未按照以基换基的原则修建房子,而是非法占用农田俢建房子,你们回复是按相关政策处理,但是到现在你们政府都没有任何行动,难道反映的不是事实?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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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7
20:58:33 13440059704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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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8
11:14:53 叙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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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6
17:01:47 叙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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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
- 回复时间:2016-01-06 17:01:47
叙永县龙凤镇回复:
网友您好!您所反应的朱X会家修建房屋一事,我镇已经收悉,建管所、国土所、头塘村干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被投诉违建村民朱X会,头塘村二社村民。朱X会玉其前夫周X林(已于2012年在广东打工意外死亡)于1997年全家外出打工,十多年一直未回家,其原房屋(土瓦结构,占地面积140㎡,四间)全部垮塌。2012年回家后无房屋居住,经批准后(批准文号:叙国土资(2012)农宅原基建字第1905号),准备修建房屋。开始修建时,其长子周X波(现年33岁,在叙永租房居住,已与朱X会分户)以其以后要在此修建房屋为由,不同意其在原地基修建房屋。朱X会就将房屋修建在自家承包地内,距原地基10米,并将原地基复耕种菜。目前朱X会家房屋为简易砖瓦结构,占地面积约100㎡,三间。
相关处理如下:
一、朱光会家批准建房为原拆原建,实际为以基换基,网友投诉属实。
二、朱光会家经济困难,所建房屋为简易砖瓦结构,占地面积未超标准,原地基已复耕,仅此一处住房,符合以基换基条件。目前村社正在协助朱光会家办理以基换基手续。
谢谢您对龙凤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到镇政府当面反应,也可以电话咨询。龙凤镇政府电话:0830-6700154,龙凤镇国土所电话0830-6700283,龙凤镇建管所电话:0830-6700263。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