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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在百和镇自家自留地修建商店的手续问题

  • 问政网友:百和郑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12-28 10:41:41

由于近两年外出打工挣钱太难,想在自家靠公路边的(百和镇蒋坝村)自留地上修两间屋来摆个商店,既能做庄稼又能找点钱。但不知是否可以在自家自留地修建房屋?如果可以,又需要哪些手续?盼回复。

问政跟踪
  • 1 2015-12-28
    10:41:41
    百和郑 已问政
  • 2 2015-12-28
    11:06:58
    泸县 已受理
  • 3 2015-12-31
    11:29:37
    泸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12-31 11:29:37

百和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百和郑”,您好!您在“有话您请说一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 上咨询在自家自留地修建商店应如何审批的有关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修建商店,属于建造构建筑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是不允许农民在其自留地或者承包的耕地上建房的。《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据此,在自留地的耕地建房显然为法所明令禁止。农村集体分发给农民种植的自留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农民在行使使用权的同时,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如果改变土地用途,例如,用耕地来建房等从事非农建设的情况,则必须经过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之后,否则违法。因此,你在自家自留地上修建商店是不可以的。


如你需更详细的答复,可咨询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百和镇国土所电话:8796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