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未按照员工实际收入缴纳社会保险
- 问政网友:张凤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3-09-26 16:06:41
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自医院建立开始未按照员工实际收入缴纳社保,大部分员工是按照最低标准缴纳,我已向锐务局询问,需要社保局核查需要补充缴纳的情况后下发至单位和锐务局再进行补缴,请查实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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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16:06:41 张凤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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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
17:49:5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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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
17:50:39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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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3-10-11 17:50:39
网友朋友:
你好!你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的“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未按照员工实际收入缴纳社会保险”收悉,回复如下:
经电话与你联系,你表示已与单位于2023年9月28日进行了劳动仲裁,目前还在等劳动仲裁结果,待劳动仲裁完结后再根据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如你仍有疑问,可咨询泸州市社保局参保权益管理科,电话:0830-3333020。
泸州市社保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