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合江县福宝镇红岩村危房拆除补偿款发放规定
- 问政网友:fishden999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5-12-28 15:25:06
我是合江县福宝镇红岩村村民,2014年房屋附近山体发生滑坡,上报后被认定为危房,房屋在去年就已拆除。2015.12.28接通知说要求提供住房证明或已购房房产证明和不在当地新修建房屋的承诺书,才发放补偿款,有这个规定吗?为什么在拆房前不告知?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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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8
15:25:06 fishden999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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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9
16:46:38 合江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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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1
10:21:15 合江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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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5-12-31 10:21:15
福宝镇人民政府的回复:
网友你好!关于你在泸州市网络问政上咨询“合江县福宝镇红岩村危房拆除补偿发放规定”的问政,现答复如下:
通过镇国土所了解,虽然房屋已经拆迁,但是要了解拆迁户的新住房情况是否新建、购房还是其它,以免补助款发放后无住房,影响生活和安定。
注:2015年12月30日,镇国土所已经与网友(福宝镇红岩村8社村民邓泽志)电话联系,向其说明了原委,其本人对国土所的解释表示满意。因本人在浙江务工,暂不考虑在本村社建房,已考虑到合江镇购房,并委托邓泽友到国土所履行承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