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农村目前宅基地面积规定
- 问政网友:xiongkjzc
- 问政对象:泸县农业农村局
- 提问时间:2023-09-28 07:18:02
目前农村宅基地人均面积多少?3人及以下可以审批多大面积?政策落实到乡镇一级了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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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7:18:02 xiongkjzc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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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9:07:05 泸县农业农村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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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8
17:05:04 泸县农业农村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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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时间:2023-10-08 17:05:0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关于宅基地面积的上述问政,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依据《关于泸县农村宅基地使用和管理的意见(试行)》第二章第九条之规定:“坚持以户为单位,以宅基地资格权人为有效人数,每人配置30平方米的住宅用地、20平方米的附属设施用地。3人以上按实有人数计算,5人以上按5人计算。3人以下可按3人标准审批,但夫妻之间、父或母只健在一方与子女间分户的,以及配偶之间离婚分户但又居住在一起的,按照分户前核算,只可审批分户前的法定节余部分面积。”据您描述,您户籍有三人,可以申报建房面积为90平方米,附属设施面积为60平方米。
另请您知晓,《关于泸县农村宅基地使用和管理的意见(试行)》已于2021年8月下发各镇(街道)遵照执行。
感谢您对泸县农业、对家乡的关心与支持。(泸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管理股,电话:0830-8187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