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咨询准生证办理问题

  • 问政网友:小平平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5-12-29 11:45:18

请问我是宜宾兴文户口,我爱人是泸州叙永户口;如何办理准生证,我们是一孩生育,看见省卫计委网站说可以声明领取,我们这种情况可以吗?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呢?我还需要回宜宾开证明吗?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5-12-29
    11:45:18
    小平平 已问政
  • 2 2015-12-29
    15:18:49
    叙永县 已受理
  • 3 2015-12-31
    16:16:43
    叙永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
  • 回复时间:2015-12-31 16:16:43
 

叙永县卫计局回复:

    网友您好!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目前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到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生育服务证》,凭证享受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发给生育服务证,做好生殖保健服务。

    2、按照《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改革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夫妇,其婚育情况单一(无再婚情况)、材料齐全,情况清楚的,直接声明办理。如果您们夫妇均为初婚、初育,符合上述情况且无其它生育、收养、捡养子女情况,则符合声明办理。

    3、办理《生育服务证》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夫妻双方照片2张.;(3)填写《生育服务证领取申请表》。(4)其它材料:婚育情况有变动的夫妇需提供婚姻、生育变动情况证明材料。

    4、如果您夫妇婚育情况单一,不需要回宜宾开证明,在全省范围内,对婚育情况不清楚或有疑问的,我县乡镇计生部门会通过“四川省计生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发协查函,通过网上协查核实您们夫妇一方的婚育情况。当然,如果您们方便主动提供更好。

    5、办理方式:您可以在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窗口现场办理,也可登录“四川省计生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实行网上预约办理,网址:http://12356.scpip.cn

     感谢您对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家庭幸福。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