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拖欠农民工工资
- 问政网友:先七
- 问政对象: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3-10-08 15:16:57
本人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底在泸州市江阳区二环路(高新区A段)工程土石方五段上班从事测量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离职时与高新区A段项目部约定代付劳动报酬总共57900元,结果项目部实际发放工资为55600,欠付2240元,以后我多次向项目部讨要无果,特咨询相关部门维权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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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8
15:16:57 先七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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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3
16:33:24 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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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3
16:34:38 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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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3-10-13 16:34:38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被拖欠的工资实际是应扣个税部分与单位所产生的争议。2023年10月13日,江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您,您表示已与用人单位私下协商解决完毕。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830-3106348咨询。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