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城乡居民医疗报销
- 问政网友:往事如梦
- 问政对象:叙永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3-10-20 16:40:26
领导好,请问产检可以医疗报销吗?如果可以请问报销政策比例是怎样的呢?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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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
16:40:26 往事如梦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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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3
10:41:43 叙永县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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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3
10:44:26 叙永县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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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3-10-23 10:44:26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咨询城乡居民医疗报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泸市医保发〔2022〕44号)第三十一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实行限额结算:顺产 1200元、剖宫产(难产)1800元、流产 100元、引产 2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 200元。住院医疗费用金额低于限额结算标准的,按实支付。住院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中出现“并发症”和“合并症”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实行限额结算,按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报销,“并发症”和“合并症”病种类别参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执行。
相关情况我局经办人员已与10月23日和您电话沟通,您表示知晓并表示满意。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0830-6518333进一步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谢科
联系电话:0830-6518333。
叙永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