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镇上开养老院相关事宜
- 问政网友:梁云
- 问政对象:合江县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23-10-22 16:50:23
咨询下乡镇上建一家民办的小型养老院(40张床位左右),如何获得土地审批?相关部门审批流程,具备什么条件和有关规定?建成后是否有补助等政策?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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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2
16:50:23 梁云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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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5
17:01:02 合江县民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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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5
17:03:44 合江县民政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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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23-10-25 17:03:44
网民朋友:
你好!你咨询“新建民办小型养老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采取民办养老机构备案登记制度,需准备以下材料到合江县民政局办理:
1.提供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2.提供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3.开设食堂等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房屋建设等相关资料。
如创办养老机构类型为民办非盈利性机构,将会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发放相关补助,详细情况请到合江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当面咨询。
承办人:王振华
联系电话:0830-5269884
合江县民政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