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怎么异地转社会养老保险
- 问政网友:aiycw553427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6-01-01 16:40:34
异地转社会养老保险怎么办:你好;我是棉花坡镇金凤村5社居民,从2000年开始长期在深圳打工;到现在我社保已经买了快5年了;现在想回家发展另外想把社保转回老家不知道怎么办理,现通过平台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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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1
16:40:34 aiycw55342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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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4
09:31:59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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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5
14:49:58 纳溪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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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5
17:58:31 aiycw553427 已评价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6-01-05 14:49:58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回复
网友: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0令)、《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6号)等政策规定,现就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二、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手续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领凭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时,必须在原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缴费凭证》如不慎遗失,参保人员应与填发凭证的社保机构联系,申请补办。
(二)写申请。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本人(若本人不能前来办理需写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书面申请。
(三)办手续。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如还有凝问,请致电纳溪区社保局基金征收一股,咨询电话:4295573。